期刊介绍
期刊导读
- 09/01都是一个首都,为什么内蒙古分为内蒙和外蒙
- 08/27《内蒙古自治区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办法》
- 08/27内蒙古举行首届家庭亲子语言艺术大赛
- 08/272020内蒙古兴安盟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教师笔试
- 08/272020内蒙古锡林浩特市招聘幼儿教育人员岗位调整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办法》
内政办发〔2020〕21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预防和残疾人
康复办法》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7月31日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残疾的发生、减轻残疾程度,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推动我区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残疾预防,是指针对各种致残因素,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个人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的丧失或者异常,防止全部或者部分丧失正常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
本办法所称残疾人康复,是指在残疾发生后综合运用医学、教育、职业、社会、心理和辅助器具等措施,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减轻功能障碍,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
第四条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与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康复相结合的方针。
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遵循广泛受益的原则,支持和帮助残疾人融入社会。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
第五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将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保障体系,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实行工作责任制,对有关部门承担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进行考核和监督。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
第六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监督。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有关工作。
第七条各级残疾人联合会依照法律、法规、章程或者接受政府委托,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
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依法做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
第八条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做好所属范围内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从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的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
第九条社会各界应当关心、支持和参与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
新闻媒体建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宣传计划,积极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的公益宣传,推动普及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知识。
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组织、个人提供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捐助、兴建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公益设施。
第十条鼓励支持科技部门、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学术组织等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的科学研究和应用,提高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的专业化、信息化、智能化等科学技术水平。
鼓励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第十一条 对在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残疾预防
第十二条残疾预防工作应当覆盖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坚持普遍预防和重点防控相结合,以可比口径残疾发生率在同等收入地区处于较低水平为目标,以社区和家庭为基础,开展以残疾一级预防为重点的三级预防工作,有效降低残疾发生率。
第十三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残疾人联合会等开展下列残疾预防工作:
(一)实施残疾监测,定期调查残疾状况,分析致残原因,对遗传、疾病、药物、事故等主要致残因素实施动态监测;
(二)制定并实施残疾预防工作计划,针对主要致残因素实施重点预防,对致残风险较高的地区、人群、行业、单位采取专门措施,实施优先干预;
(三)做好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残疾预防知识;
文章来源:《内蒙古教育》 网址: http://www.nmgjyzzs.cn/zonghexinwen/2020/0827/577.html